「阿傑(化名),你快看這封存證信函!」主管把檔案轉到螢幕上,阿傑整個人從椅子上彈起來。
今年二十三歲的他是某新創公司的數位課程企劃,上個月經手一支品牌形象影片的外包拍攝案。為了節省預算,客戶說「模特兒我自己找,你們只管拍」,阿傑沒多想就答應了。結果現在模特兒的公司寄來律師函,指控未經授權使用肖像——因為當初那張簡單的「同意書」上簽名的根本不是模特兒本人,而是客戶的工讀生。
「我們只是攝影執行方,客戶說有取得授權啊……」阿傑的語氣越來越小,他知道這句話在法律面前有多蒼白。
這不是單一事件。在台灣,平均每個月都有中小型創作者因為「肖像權條款誰簽、誰扛」而吃上官司。今天就來拆解這個最常踩雷的合約陷阱,並且告訴你——到底該由創作者還是客戶負責簽署與承擔風險?
故事回到那場「極端環境」拍攝
阿傑接到的案子,原本只是幫一家線上教育平台拍攝講師形象照。客戶說「模特兒是我們內部員工,沒問題」,阿傑也就沒有要求提供正式的肖像權授權文件。拍攝當天突然發布海上颱風警報,棚內電力不穩,氣氛緊繃。模特兒臨時換成客戶找來的 freelance 演員,現場一片混亂,阿傑只能快速按下快門。
事後那組照片被客戶用在捷運燈箱廣告上,演員經紀公司主張「我方從未簽署商業使用授權」,要求侵權賠償。客戶反過來指責阿傑「你是拍攝方,應該負責確認授權」。阿傑的公司代墊了十五萬和解金,而客戶卻因為合約上沒寫清楚,拒絕分攤。
這正是極端環境下,條款模糊所引爆的炸彈。誰該簽?誰該扛?答案在於「合約中的授權鏈」是否完整。
法律觀點:授權責任的歸屬原則
根據台灣《著作權法》與《民法》肖像權相關規範,商業攝影中的肖像權授權,核心在於「實際使用人是否有正當權源」。意思就是:誰把照片拿去商用,誰就必須確保取得完整授權。
實務上常見兩種模式:
- 創作者代理模式:攝影師/設計師直接與模特兒簽署授權書,再將授權範圍(如使用媒介、地區、期間)寫進對客戶的專屬授權合約。風險由創作者控管,但若模特兒違約或授權範圍不足,創作者需對客戶負責。
- 客戶擔保模式:客戶聲明已取得所有必要的肖像授權,並承諾若發生侵權爭議,由客戶全權負責賠償。創作者只需在合約中列明「客戶擔保條款」與「免責條款」。
通常建議採用客戶擔保模式,因為創作者不是模特兒的雇主,無法控制客戶提供的模特兒背景。但現實中很多客戶會要求創作者「連帶負責」——這正是阿傑踩的坑。
實戰避坑:合約必寫的 3 條關鍵字
無論你是接案的攝影師、剪輯師,還是像阿傑一樣的數位課程企劃,只要經手商業拍攝,就該在合約中明確以下條款:
- 「肖像權授權擔保」:客戶保證已取得所有參與人物(含演員、素人、路人)的書面授權,且授權範圍涵蓋本專案的全部使用方式。
- 「侵權賠償責任」:若因客戶提供的模特兒授權不實導致第三方索賠,客戶應全額賠償創作者因此產生的損失(含訴訟費、和解金、商譽損失)。
- 「文件備查義務」:客戶應於拍攝前提供授權書副本給創作者留存,否則創作者有權延遲交件或拒絕出圖。
這些條款看似冷冰冰,卻是讓雙方安心的防火牆。記住:白紙黑字比信任更可靠。
數位課程企劃的反思:從阿傑學到的事
阿傑後來自費參加了幾個線上課程,才發現原來台灣創意88|實戰乾貨庫裡有完整的「商業攝影合約範本」與「肖像權授權書模板」。他懊惱地說:「如果早點知道這個資源,那十五萬根本不用賠。」
這也是為什麼我特別推薦所有影音創作者、行銷企劃、設計師都應該把創意88|實戰乾貨庫加到書籤。它不談空泛理論,而是聚焦在台灣接案現場最常遇到的合約、報價、版權等實戰問題。你可以在線上知識庫找到經過律師審閱的條款清單,甚至直接複製修改就能用。
總結:誰簽、誰扛,答案很簡單
回到最初的問題:商業攝影合約中,肖像權條款該由誰簽署與承擔風險?
答案:理想上由客戶簽署並承擔主要風險(客戶擔保模式),但創作者必須在合約中設定防禦機制,不能全盤信任。如果你自己是企劃或專案負責人,更要確保每一份 Model 授權書都是本人親簽、授權範圍明確,並且白紙黑字寫進主合約。
別讓「我以為沒問題」變成你的破產宣言。把阿傑的故事記在心裡,下次簽約前,先打開創意88的實戰資源,保護自己,也保護你的客戶。
### 關鍵字
本文關鍵字包含:肖像權、商業攝影合約、Model授權、創作者風險、客戶責任、數位課程企劃。
※ 本文提及之案例與法律觀點為參考公開資訊及網路資料,僅供參考,實際情況請以最新法規及個案契約為準,建議委任專業律師審閱合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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